一、基本情況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醫療保障局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城鄉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內財社〔2023〕703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醫療保障局關于下達2023年自治區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內財社〔2022〕1601號),中央財政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94萬元,自治區財政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28萬元。地區匹配醫療救助資金669萬元,2023年我市醫療救助總計收入801萬元(含利息10萬元),主要用于醫療救助對象資助參保、門診和住院救助。
(二)整體績效目標情況。 一是科學確定救助對象范圍,將現行政策下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二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持續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三是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四是動態比對特殊人群范圍,簡化經辦操作,醫療救助重點對象實現統籌區域內“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五是建立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三)區域績效目標情況。2023年度,醫療救助資金分配使用管理整體情況良好,參保率持續鞏固,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基金收支總量平衡,較好地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
二 、綜合評價結論
醫療救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完成情況較好,績效自評得分100分,等級A。
三、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投入情況分析
全市2023年度醫療救助累計投入資金801萬元,嚴格實行分賬核算,專項管理,??顚S?。資金全部及時下撥到位,資金到位率100%。2023年度,中央財政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全年執行數為94萬元,自治區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全年執行數為28萬元,資金執行率100%。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分配科學性:采用因素分配法,只要考慮人口數和發病率進行科學分配。
下達及時性:項目資金使用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撥付合規性:項目資金嚴格按照預算批復規定的用途支出,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使用合規性:實行收支兩條線,專戶管理,分賬核算。
執行準確性:在預算范圍內嚴格遵循財務規定,對資金支付執行審簽制度,并在規定時限內發放到位,確保各項支出符合規定并有效支持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加強預算編制績效管理,強化項目績效目標,對我部門預算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加強審核、合理保障。強化預算績效管理意識,抓好預算績效管理的績效目標管理和及績效評價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預算績效評價結果。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我市城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實行市級統收統支,并對基金賬戶管理、預決算管理、收支管理、責任分擔和監督管理等方面進一步明確操作流程和管理規定。
政策目標實現情況:建立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以下簡稱三重制度)綜合保障,防范因病致貧返貧,促進共同富裕;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和監測人口等參加烏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住院救助和門診救助應救盡救,有效緩解困難群眾“看病貴”問題。在堅持醫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時,增強對困難群眾基礎性、兜底性保障,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助力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不斷增強農村參保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總體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是科學確定救助對象范圍,將現行政策下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全部納入保障范圍。按規定資助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參保,保障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確保了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響基本生活。
二是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持續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重點救助對象自付醫療費用年度限額內住院救助比例達到60%,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
三是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規范醫療救助管理,正確界定合規醫療費用,實事求是確定困難群眾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同時避免過度保障。
四是動態比對特殊人群范圍,簡化經辦操作,醫療救助重點對象實現統籌區域內“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
五是建立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市2023年財政下達的醫療救助資金在實施醫療救助、提高保障水平、減輕困難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規范合理,各項績效指標完成情況良好。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 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1、數量指標
1)醫療救助對象人次規模,目標值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按規定納入救助范圍,實際完成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按規定納入救助范圍。
2)重點救助對象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年度限額內住院救助比率,目標值大于等于60%,實際完成60%。
3)符合資助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資助參保政策覆蓋率,目標值大于等于99%,實際完成大于等于99%。
2、質量指標
4)醫保綜合監管能力,目標值等于有所提升,實際完成按經辦流程審核、審批,撥付,嚴格執行基金財務會計內控制度。并對疑點、大額報銷金額實時監控。
5)盟市“一站式”即時結算覆蓋率,目標值不低于上年,實際完成2023年,參保人員可在就診醫院一站式結算,即出院時直接在醫院的結算窗口辦理完所有報銷手續,覆蓋地區不低于上年。
3、時效指標
6)項目開展周期,目標值一年,實際完成一年。
4、成本指標
7)項目所用成本,目標值小于等于122萬元,實際完成小于等于122萬元。
(二)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5、經濟效益
6、社會效益
8)城鄉居民政策知曉率,目標值大于等于80%,實際完成通過政策宣傳,保障醫療救助工作的持續開展和順利進行,醫療救助對象政策知曉率達到80%以上。
9)參保人群看病就醫方便程度,目標值明顯提高,實際完成通過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措施,參保群眾就醫方便程度明顯提高。
10)參保人群醫療費用負擔減輕程度,目標值有效緩解,實際完成通過落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措施,困難人群就醫負擔得到有效緩解。
7、生態效益
8、可持續影響
11)對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的影響,目標值成效明顯,實際完成我市多舉措認真做好醫療救助工作,確保將醫療救助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切實幫助困難居民解決在就醫方面的困難和問題。通過對符合城鄉醫療救助條件的困難群眾進行救助,生活得到了明顯改善,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對推動社會救助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12)對健全醫療保障制度體系的作用,目標值成效明顯,實際完成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始終堅持政策先行,按程序規范操作,嚴格審核審批,扎實推行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做好三重制度綜合保險,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有效提高綜合醫療保障水平,同時建立長效機制。
(三) 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9、服務對象滿意度
13)救助群體對政策知曉率和救助工作的滿意度,目標值大于等于85%,實際完成85%。
四、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信息化水平建設還需加快。加強與人社、民政、衛健、公安、殘聯、稅務、鄉村振興局等部門單位信息共通、協調協作,亟待打通“信息壁壘”,實現數據共享,不斷提升業務辦理效率,保障城鄉居民基金運行平穩。
(二)政策宣傳實效性需進一步提升。不斷加強宣傳的覆蓋面,讓廣大人民群眾提高對醫保政策的了解掌握和實際運用,對現行醫療保險的參保政策、經辦程序、報銷范圍及比例更進一步的深入了解,讓人民群眾看的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使參保群眾個人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讓人民群眾獲得幸福感、安全感。 ???
五 、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我市將根據國家、自治區相關文件要求,總結經驗,改進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確保項目按要求完成,持續加強基金監管,確保醫療保險基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效能??冃ё栽u結果將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開。
六?、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關于轉移支付績效管理的部署要求,對我部門2023年的轉移支付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自評。自評過程中,本著強化績效目標意識、提高部門整體資金使用效率、提升績效管理水平的原則,通過目標計劃梳理、工作數據采集、項目完成情況調查等方式對我部門2023年度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評估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工作開展情況。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八、附件
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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