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關于規范我市已出臺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 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權制定和管理的 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 索??引??號 | 11150300011554834C/2026-00463 | 發文字號 | 烏司通〔2025〕28號 | |||||||
| 發文機構 | 烏海市司法局 | 信息分類 | 部門政策解讀 | |||||||
| 成文日期 | 2025-11-30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5-11-30 10:15:43 | 公文時效 | 有效 | |||||
《關于規范我市已出臺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
行政處罰事項自由裁量權制定和管理的
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烏海市頒布實施多部地方性法規,在生態環境、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然而,在執法實踐中,存在未制定自由裁量權基準、自由裁量幅度過大等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規范依據地方性法規做出的行政處罰行為,確保行政處罰裁量權正確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提升執法公正性和公信力,依據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文件要求,烏海市司法局制定了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核心原則與任務
堅持“合法合規、過罰相當、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原則,不增設新處罰種類或加重、減輕義務,劃分裁量階次與違法行為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匹配。全面梳理9部地方性法規中的行政處罰條款,摸清裁量事項底數,科學制定包含違法行為、法定依據、裁量階次等內容的基準,確保“可操作、可執行、可監督”。
(二)規范制定程序
嚴格按照“調研論證—組織起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備案公布”等環節推進,公開征求意見不少于15個工作日,重大利益調整需組織聽證,合法性審查重點評估是否符合上位法規定。
(三)強化動態管理與實施保障
依據法規修訂、政策調整等情況,30日內完成基準修訂或廢止。通過加強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執法人員培訓宣傳、嚴格責任落實等舉措,確保工作落地見效,同時向社會公開基準內容,接受公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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