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烏海政辦發〔2023〕1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中央、自治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全市文化和旅游業恢復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對組織烏海市行政區域外游客來烏海旅游的旅行社實行獎勵。
第三條??獎勵申報主體為在國內注冊、合法經營的旅行社企業。
第二章 ?獎勵項目及申報
第四條??經過審核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或分社),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累計組織烏海市行政區域外游客到烏海旅游人數達到100人次(含)以上,在我市至少住宿一晚且游覽1家以上收費景區的,可申請招徠獎勵,獎勵標準為100元/人次。
第五條??獎勵申報分首次申報和后續申報,首次申報時,需組織游客累計達到100人(含)以上,后續申報對組織游客人數不作要求。
第六條??首次申報和后續申報均應于每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至市文體旅游廣電局,市文體旅游廣電局負責組織開展審核工作。
第七條??首次申報和后續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烏海市2023年旅行社招徠外地游客獎勵資金申報表》(見附件);
(二)申報主體有效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正、副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有效期內的旅游責任險保單原件(查驗)及復印件;
(三)旅行社同業合同、與旅游運輸企業簽訂旅游車輛租賃合同原件(查驗)及復印件;
(四)與游客簽訂的電子合同,以“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內簽訂并上傳的合同為準(如申報企業為地接社,提供組團社在平臺內與游客簽訂的電子合同證明);
(五)團隊確認單、團隊行程單及用車確認書原件(查驗)及復印件;
(六)帶團導游的電子導游證復印件,游客電子名單;
(七)游覽憑證,包括景點門票原件或加蓋景區公章的發票原件(查驗)和復印件、景點內消費收據(發票)原件(查驗)和復印件、酒店入住流水和發票原件(查驗)和復印件、游客人身意外保險保單等證明材料;
(八)其他佐證材料。
市文體旅游廣電局應當就申報工作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第八條??申報主體應當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所有申報材料原件不得有涂改痕跡。
第三章 ?獎勵審核
第九條??市文體旅游廣電局應當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申報主體名單應當在市文體旅游廣電局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條??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申報主體向市文體旅游廣電局提供普通發票,并備注旅游招徠專項獎金。市文體旅游廣電局根據專項獎勵經費預算安排,按季度向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兌現獎金。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對獎項持有異議的,應當在審查結果公示期內向市文體旅游廣電局申請復審,逾期或無正當理由的,不予受理。提出異議的單位必須書面提出復審申請,并提供充分必要的佐證材料。經市文體旅游廣電局審查核實后提出處理意見,并向各方反饋。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申報主體應當堅持誠信經營的原則,依法執業,主動維護我市旅游形象。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當年獎勵資格,并追繳當年已獲得的獎勵資金。
(一)違反國家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的;
(二)申報單位在申報獎勵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由于申報單位自身造成的服務質量過失,年度被投訴3次以上(含3次)或發生重大投訴事件的;
(四)其他取消獎勵資格情況。
第十四條??對套取、騙取獎勵資金的行為,市文體旅游廣電局要收回已撥付的獎金。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招徠獎勵獎金列入市本級財政預算,資金預算的審核、批復和監督管理由市財政局負責。資金項目申報、使用分配和實施管理由市文體旅游廣電局負責。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附件:烏海市2023年旅行社招徠外地游客獎勵資金申報表
附件
烏海市2023年旅行社招徠外地游客
獎勵資金申報表
申請企業基本信息 | ||||||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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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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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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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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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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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資金申請信息 | ||||||
招徠游客數( ????????????)人 | 申請獎勵金額 ?( ???????????)元 | |||||
開戶行名稱 |
| 開戶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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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承諾 | 本單位自愿申報,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區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2版)等政策文件的通知》(內政辦發〔2022〕1號)文件中“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文旅消費”相關要求和《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我單位鄭重承諾: 1.保證所填寫的所有申報內容真實、完整,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虛報、漏報,所導致的一切糾紛由我單位負責處理,所產生的一切法律、經濟后果完全由我單位承擔。 2.保證不存在套取、騙取財政資金,挪用資金用于套利等活動,如違反承諾,愿意接受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置。 3.同意并接受烏海市文體旅游廣電局決定,如有異議,服從烏海市文體旅游廣電局的最終決定。
法定代表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審核意見 | ||||||
第三方 專業機構意見 | 經初審,該單位2023年內招徠外地游客,積極拓展客源市場,大力促進“引客入烏”,申報條件符合《關于印發自治區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2版)等政策文件的通知》(內政辦發〔2022〕1號)文件中“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文旅消費”相關要求和《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同意申請。
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年 ???月????日 | |||||
市文化和 旅游部門意見 | 經復審,該單位申報2023年招徠外地游客 ???人次,符合申報要求100人次,符合《關于印發自治區促進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2版)等政策文件的通知》(內政辦發〔2022〕1號)文件中“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文旅消費”相關要求和《烏海市旅行社招徠游客獎勵辦法(試行)》,經組織審核、公示無異議,同意給予申報獎勵 ????元。
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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