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 公開日期 | 2024-10-27 16:28:08 | |||||||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行政機關政策性文件解讀工作辦法》(內政辦發〔2017〕5號)有關工作要求,現制定《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政策解讀提綱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最新要求,堅持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在繼續實施《烏海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任務落實方案》(烏海政發〔2024〕13號)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強化工作推進機制作用,通過增規模、擴范圍、降門檻、簡流程,加快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落地見效。
(二)出臺依據
1.《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任務落實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14號)
2.《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內政發〔2024〕24號)
3.《烏海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任務落實方案》(烏海政發〔2024〕13號)
(三)起草過程
9月15日,自治區撥付以舊換新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以后,市發改委組織各部門開展研究消費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切塊和測算工作,并進行了相關工作部署;9月20日,初步制定形成了《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和《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切塊資金分配表》。9月23日開展征求修改意見,并進一步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形成了《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并上報市政府印發實施。
(四)征求意見及采納情況
《工作方案》征求了各區及相關部門意見。共反饋修改意見14條,其中采納修改意見9條,對相關內容具體表述進行修改與調整;因修改意見與上級部門印發文件或市本級上位文件要求相悖,未采納修改意見5條,已與相關部門溝通達成一致。
(五)基本框架
《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共分五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目標,提出到2027年工業、建筑、交通、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更新規模目標,報廢汽車回收、二手汽車交易和再生資源回收目標。第二部分加力支持設備更新,提出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擴范圍支持政策,加強新增領域相關情況摸底和項目謀劃;落實設備更新項目申報要求,推動項目前期手續辦理,合理編報投資計劃;落實設備更新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政策,有效發揮再貸款政策工具作用。第三部分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做好以舊換新補貼資金合理使用和規范管理,做好全市各領域補貼資金測算、分配、下達;全面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落實汽車報廢和更新、家電產品以舊換新、電動自行車、家裝廚衛、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農牧業機械報廢更新等補貼政策;做好以舊換新政策平穩銜接,制定出臺分領域實施細則。第四部分加大保障力度,要求做好監管執法檢查,做好資金撥付工作。第五部分工作要求,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推進、加強宣傳引導。
為切實做好補貼資金分配、使用和監管,配套制定了資金分配管理方案。資金分配方式上,明確了資金具體支持領域,要求各資金使用重點部門測算資金需求,由市發改委統籌協調;資金管理方式上,以“誰測算、誰監管,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督導”為原則,由商務局、交通局、農牧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對條線領域、切塊資金加強資金使用進度管理,全面保障規范合理高效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以舊換新專項資金。資金使用評價上,要求各領域主管部門事后對資金使用開展自評,形成自評報告,根據自評報告持續優化后續資金安排。
二、政策解讀形式
《烏海市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采用文稿的形式進行政策解讀。
三、解讀渠道
通過烏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方網站、微信平臺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進行解讀,同時市發改委隨時接受公眾政策咨詢。
四、解讀時間
202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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