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培訓計劃的通知 | ||||||||
| 索??引??號 | 1215030046206800XU/2025-00179 | 發文字號 | 內氣辦發〔2024〕20號 | ||||||
| 發文機構 | . | 信息分類 | 規劃信息 | ||||||
| 概???????述 |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4年培訓計劃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 | 2024-04-07 00:00:00 | 公開日期 | 2026-01-15 15:34:45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各盟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
現將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教育培訓計劃發至你處,請遵照執行。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內蒙古自治區氣象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科研所)按培訓計劃內容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原則上不得對培訓計劃中培訓班名稱、培訓時間、參訓人員等內容進行變更。
二、科研所要在與相關職能處室充分溝通基礎上,制定詳細的教學計劃與課程安排,做好師資、教材(或講稿)、考試(或考核)、培訓預算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科研所負責建立培訓檔案,主要包括學員手冊、教學計劃、課程表、教材(或講稿)、參訓人員信息表、培訓班人員出勤記錄表、培訓班考試試卷及成績、結業證書發放登記表等材料。
四、各單位嚴格按照相關班次規定的培訓對象選派人員參加培訓,避免大量重復參加培訓現象發生。科研所要根據培訓目標和內容對培訓對象嚴格把關,切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
五、培訓學員在科研所組織下通過遠程培訓網報名。學員要遵守培訓班規章制度,培訓結束后,由科研所統一組織結業考試或考核,合格者頒發結業證書。未取得培訓結業證書者,所在單位不予報銷因培訓產生的費用。
六、培訓經費使用需有詳細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各培訓班費用在培訓結束兩周之內,科研所按照預算一次性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附件:2024年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教育培訓計劃
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辦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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