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 |||||||
| 公開日期 | 2023-11-17 09:42:22 | |||||||
一、編制依據
國家衛生部于2011年3月10日發布《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件中對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進行了明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9年12月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規定“國家采取措施,減少吸煙對公民健康的危害.”2013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30年,我國15歲以上成人吸煙率要降至20%.積極推動控煙立法(修法)工作是實現健康中國戰略目標的必備條件.
烏海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印發《烏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烏海政辦發﹝2018﹞16號),對全市行政區域內公共場所的吸煙進行了規范管理.文件到期,已廢止,現重新修訂.
二、總體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愛國衛生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烏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不僅是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要求,也是維護公眾健康權益,創造良好公共環境,提高城市整體文明健康水平.我市目前已到了國家衛生城市復審沖刺階段,《烏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的起草是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委、政府要求,提升了我市環境衛生水平,助力復審工作進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務
《烏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主要從制定依據、實施的公共場所、各主體職責要求、各行業部門的重點工作任務、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幾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本辦法共十六條.
(一)第一至七條,闡明制定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的依據、對煙草的定義、實施范圍、基本原則、領導機構、部門和單位的主體責任.
(二)第八至十一條,規定了禁止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鼓勵創建無煙單位,明確了禁止吸煙場所,倡導在人員密集的室外場所禁煙.
(三)第十二條,禁止吸煙場所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者以及經營者對禁止吸煙場所的監督管理責任和義務.
(四)第十三至十六條,規定了控制吸煙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個人和單位有權要求和勸阻他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并明確了違反本辦法規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該辦法施行日期.
四、保障機制
一是堅持政府負責,政策制定相關部門協作實施,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規定了室內外控制吸煙的場所(區域)、室外吸煙點設置要求和禁煙場所設置、經營管理者、公民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基本權利義務和職責,明確政府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
二是規定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宣傳教育工作中的責任義務.
三是規定了控制吸煙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個人和單位、煙草制品銷售者、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該辦法施行日期.
五、附件有關內容解讀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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