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烏海市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政策解讀 | |||||||
| 公開日期 | 2024-01-17 10:06:27 | |||||||
近日,烏海市人民政府印發《烏海市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政策出臺背景、目的、依據、過程和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管理辦法》出臺背景及目的
為進一步規范各區、各部門項目資金申報和管理工作,更好地爭取中央、自治區項目和資金支持,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力量。現結合烏海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出臺依據
根據《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向上爭取資金考核的實施意見》(烏海政辦發〔2020〕38號)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三、《管理辦法》出臺過程
本《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起草,分別于2023年7月27日、2023年11月6日以書面征求意見形式征求了市區兩級財政局、市發改委等70余家有關單位的意見,共計收到21條反饋意見(具體情況后附)。已采納17條,未采納4條。市發改委建議在第二條中建立項目庫中刪除發改部門,但由于項目前期手續均在發改部門辦理,不予采納;市科技局、生態環境局建議把項目主管部門修改為項目實施單位,建議刪除涉及主管部門的事項,但由于該《管理辦法》的主體是各區及各部門,不予采納;其余均采納。《管理辦法》經市政府2023年第26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此件公開發布。
四、《管理辦法》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二十條分為六個部分:總則,項目申報管理,項目管理,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附則。
第一部分明確了制定辦法的目的(第一條)。
第二部分明確了項目申報方法、項目庫建立、以及項目申報各項事宜(第二至九條)。
第三部分主要為項目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第十至十二條)。
第四部分主要為財政部門統一對項目資金的管理,明確了資金實施分配及撥付的資金管理流程(第十三至第十五條)。
第五部分主要是對項目和資金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進行監管(第十六至十八條)。
第六部分主要為其他事宜進行了說明(第十九至二十條)。
(聯系人:于斌,聯系電話:208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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