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關于《烏海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4年版)及取消下放目錄》的政策解讀 | |||||||
| 公開日期 | 2025-01-04 15:27:53 | |||||||
為規范我市權責清單,我市公布了《烏海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4年版)及取消下放目錄》(下稱:《清單目錄》),為方便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和正確理解《清單目錄》相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行政權力
行政權力,是指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依法作出的,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行為。主要包含行政許可、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獎勵、行政裁決、行政備案、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監督檢查及其他行政權力(依職權、依申請)等類型。
二、《清單目錄》調整的必要性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對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具有重要意義。
2024年機構改革完成后,市直各部門(單位)的職能職責發生了不同程度的調整和變化。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5〕21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自治區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錄的通知》(內政發〔2023〕19號),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等立改廢釋情況,市政數局牽頭組織開展了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集中梳理和調整工作。
三、《清單目錄》梳理過程
2024年9月份,烏海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權責清單調整工作的通知》,通過采取部門認領梳理、市政數局匯總核對、部門補充確認等方式,組織市直部門(單位)完成了市本級《清單目錄》的梳理工作。在充分征求市直部門(單位)意見建議后,最終形成了《烏海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4年版)及取消下放目錄》。
四、《清單目錄》主要內容
《清單目錄》包括了權力事項名稱、權力類別、設定依據、責任事項、追責情形、追責依據、責任主體等7個要素內容,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烏海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2024年版),共計6543項;第二部分為烏海市本級部門權責清單取消下放目錄,取消下放188項(其中取消172項、下放16項),執法重心下移434項?!肚鍐文夸洝穬热莞采w市本級全部權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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